在家從事網拍,要到稅務局申請變更房屋使用嗎?
公告日期:2016/6/28
(雲林訊)近年來網拍事業因在家就可創業,投入門檻相對較低,所以很多人都想加入這個行業,但心中不免有些疑問:「我到底要不要到稅務局申請變更房屋使用,改課營業用稅率呢?」。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此案例可分為下列兩種情形來分析: 
1.原來供住家用的房屋,作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物之營業登記場所,實際交易都在網路交易平台完成,而且該房屋沒有提供辦公或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者,可繼續以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2.如果上述場所有部分供堆置與拍賣有關的貨品,就不符合住家使用的性質,其供營業用的認定與供實體商店堆置貨品使用之認定相同,此時即應於30日內檢附相關文件至當地稅務局申請變更房屋使用,依實際使用部分改課房屋稅,但改課面積有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之下限規定。 
如果您還有任何相關疑問,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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