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定課徵娛樂稅的商號,如果娛樂設備數量有變動時,應主動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備
公告日期:2016/6/27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以查定方式課徵娛樂稅之業者,若提供娛樂之設備數量有變動時,應主動向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核備。 
雲林縣稅務局提醒您,經營電動玩具、 抓娃娃機、卡拉OK、電動搖搖馬及網咖等具有娛樂性質之設施,經主管稽徵機關以查定方式課徵娛樂稅業者,如果娛樂設備數量有增加或減少時,應申請重新核定娛樂稅稅額。娛樂稅代徵人未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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