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11月為地價稅開徵期間,依土地種類及地上房屋使用狀況,可分為一般或特別稅率,其中尤以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為最低,相較於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55),至少可節省4倍稅金,請符合條件的民眾,在今年9月22日以前,向土地轄區稅務局提出申請。
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有下列條件與限制:
一、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好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之情形。
二、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三、土地所有權人、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
四、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有意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地價稅的民眾,請備妥申請書(可向稅務局索取)、戶口名簿影本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申請書上已填註建號及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之戶籍資料者免附),以郵寄或臨櫃方式,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或請利用各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請,省時又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