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為何需繳地價稅?
公告日期:2016/6/14
經常有民眾誤以為只要作農業使用的土地就是「農地」,不必課地價稅。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所謂「農業用地」是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土地,且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或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使用者,才有課徵田賦(目前停徵中)不課徵地價稅的適用。所以「農地」有其特別定義。其次,農地之「使用」也需符合規定。 
該局進一步說明,常見民眾申請在其農地上興建農舍或農業設施,並於取得使用執照後,卻因原核准興建面積不敷使用或其他因素,而又自行增、改建,縱其使用仍與農業相關,但因其增、改建未經農業管理機關核准,亦即其使用未符原「依法核准」之農業使用,一經查獲亦無課徵田賦之適用。 
該局提醒民眾注意,在農地上興建任何建物前,最好先詢問公所農業課或建管單位,是否須申請容許使用或建造執照,以免事後被課徵地價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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