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的車主忘了自己的車沒繳稅或已報停、繳銷及註銷牌照,仍將車輛開出去、停放路旁,小心罰鍰將找上你/妳。
稅務局表示,除警方查獲違規外,每年稅務機關組成車輛檢查小組於路邊執行車輛查緝、或是運用「車牌辨識系統」、「停車格」等方式均可作為查獲您實際使用公共道路的證據,因此,您的愛車若有欠稅或已報停、繳銷及註銷牌照,一經查獲有使用公共道路(無論是行駛或是停放),即依違反使用牌照稅法規定,補徵本稅並處以應納稅額1或2倍以下罰鍰。
稅務局再次呼籲車主,若有欠繳使用牌照稅者應儘速申請補發稅單繳納;車輛如經註銷牌照,請先至監理機關辦理檢驗並重新領牌,才能再度使用公共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