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牌照稅轉帳納稅扣款時間為5月4日凌晨12點
公告日期:2016/4/27
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順延至本(105)年5月3日,已辦妥委託轉帳代繳使用牌照稅者,將於5月4日凌晨12點扣款。請納稅義務人記得在轉帳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以備撥付應納使用牌照稅款。另外,扣款成功後,轉帳繳納證明書於105年5月20日起陸續寄送。 
稅務局特別提醒車主,逾期未完稅的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公共道路(含行駛及停放)被查獲者,依規定除責令補稅外,還要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請多加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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