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商繳欠稅~真方便!
公告日期:2016/4/22
沈小姐日前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後,在期間內持通知書就近至便利超商繳納,直誇好方便。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滯欠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等地方稅,本稅、滯納金及執行費用加起來不超過2萬元,就可以在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後,拿通知書到統一、OK、萊爾富及全家等4大便利超商繳納,而且不用加收手續費喔!方便又省時,納稅義務人可以多多利用。 
稅務局同時提醒納稅義務人到便利超商繳納稅款時,要注意通知上的繳納期限,一定要在期限內繳納,而且要注意繳款單有沒有加蓋超商店章,最重要是要妥善保管繳納收據,做為繳納證明。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