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公告地價」是課徵「地價稅」的參考依據,公告地價每3年調整1次,距上次102年調整後,105年又逢3年1次重新規定地價,所以民眾將於今年11月繳納的地價稅有可能較上一年增加。
該局說明,公告地價是由直轄市、縣(市)依據市場買賣案例或收益實例價格查估,經召開說明會及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後,於1月1日公告。民眾可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地政局(處)網站及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詢,並得以105年公告地價為基準,在增減20%範圍內,於105年1月2日至2月1日申報期間內向各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申報地價,如果未申報,則以公告地價80%作為申報地價,經核定後的申報地價將作為年度課徵地價稅的計算依據。
該局並表示,地價稅是地方政府重要財政來源,公告地價的調整,著重促進稅賦公平合理,該縣105年調整時主要是參考過去3年土地市價變動幅度,並綜合考量地方財政需求及民眾地價稅負擔等因素作最後決定,平均調幅較102年上漲7.02%,估計平均每戶地價稅負擔將增加400餘元。
民眾如想多瞭解與地價稅相關事項,可撥打該局免費服務電話洽詢,斗六總局0800-55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0800-7869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