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住宅供民宿使用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可否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公告日期:2016/3/28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鄉村住宅供民宿使用,符合下列條件者,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1. 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 
2. 客房數5間以下 
3. 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 
4. 未僱用員工 
5. 免辦營業登記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供民宿使用之鄉村住宅,未依民宿管理辦法申請登記,雖符合上述第2~5項條件,其供民宿使用之房屋仍不可適用非自住住家用稅率,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至於民宿供自住使用部分,如符合自住認定標準之規定(1.房屋無出租使用2.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3.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則該部分可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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