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移轉時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公告日期:2016/3/28
吳先生來電詢問,農業用地移轉是否免徵土地增值稅?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或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時,請先向鄉鎮市公所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並於申報移轉時檢附該證明文件,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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