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年車輛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間為4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今年因4月30日為星期六,5月1日勞動節適逢星期日,5月2日部分金融業補假,繳納期間依法順延至同年5月3日(星期二)。民眾如使用自動櫃員機、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信用卡或至便利商店繳納稅款者,繳納截止時間開放至5月5日止。
凡逾期繳納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1滯納金,逾期 30 日仍未繳納者,則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滯納期滿未稅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並將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但免再加徵滯納金。
為加強服務納稅人,稅務局自3月28日起至5月6日止牌照稅開徵繳納期間每日中午12點至下午1點半午休時間,排定輪值人員辦理牌照稅各項業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