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有民眾詢問,為何自己的房屋稅是住家用稅率,但地價稅卻不是按自用住宅稅率課稅?
雲林縣稅務局說明,現行房屋稅課徵住家用稅率,是以房屋供住家使用,意即以房屋實際使用情形作為課徵依據;然而,申請地價稅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則需符合「1.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2.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之情形。3.地上房屋是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4.土地所有權人與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以一處為限。5.都市土地面積以3公畝,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公畝為限。」等5項要件。由於兩種稅目的適用條件不同,所以,並非房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地價稅就可以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
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如果您的土地符合上述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要件,請在地價稅開徵前40天以前(即9月22日)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自次年度起才能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