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透天厝或別墅建築物裝設電梯有增加趨勢,民眾質疑房屋已課徵房屋稅,為何設置電梯後,還要增課房屋稅呢?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所以,電梯係屬附著於房屋之設備,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依法自應課稅。
該局更進一步說明,如工廠附設之電梯係運送產品之用,為製造產品工程中必須之設備,其用途係以製造產品過程中運送產品為限,與一般機器設備相同,且與電梯之設置,足以增加房屋之使用價值者有別,所以免併入課徵房屋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