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購買房屋時,可一併辦理使用情形變更以節省房屋稅哦!
公告日期:2015/12/29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民眾購買房屋時,如果該屋房屋稅原核課營業用稅率,可在申報契稅移轉時一併申請房屋稅改課,以節省房屋稅。 
稅務局說明,房屋稅核課是依照房屋的實際使用情形,適用不同稅率按月課徵,納稅義務人新購置之房屋,若之前房屋稅核課營業用,移轉後已不作營業使用,並可以於申辦契稅時一併填寫「契稅申報書附聯-不動產移轉後使用情形申報表」向稽徵機關申請房屋稅改課住家用,即時適用較低的稅率課徵,以節省房屋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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