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身心障礙免稅車輛相關注意事項報你知!!
公告日期:2015/12/15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使用牌照稅係按日課徵,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且符合免稅標準之車主請及早申請,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且免稅經核准後如果免稅條件不變,不用每年辦理申請。 
稅務局提醒各位免稅車主,因適用之免稅條件變更,如二親等以內親屬車主與身心障礙者已不在同一個戶籍內、親屬關係消滅、車主或身心障礙者出境經戶政機關逕為遷出登記、身心障礙原因消滅或車輛改變用途等不符合免稅要件時,應立即向本局申請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 
再次呼籲各車主,如果嗣後又符合免稅條件時,應該「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稅務局經審核後如符合規定即於申請當天起核准免稅,已繳納全年度稅款者,並可退還自核准日至年底溢繳之稅款。如有任何疑問,可以撥打稅務局免費專線0800-55-6969將有專人服務及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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