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整修非屬房屋稅籍增改建範圍
公告日期:2015/12/3
(雲林訊)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房屋因整修內部,換裝門窗、隔間及粉刷而增加該屋之價值者,不屬房屋稅條例第7條所訂之改建範圍,不必辦理申報。依建築法第9條第3項規定「改建」之定義係指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而言,故整修與改建並不相同,民眾如有疑義,可電洽該局或所屬分局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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