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房屋稅國內公示送達案件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雲稅土字第1040602749號函 
附件:公示送達名冊一份 
 
 
主旨: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林小桃(被繼承人林魚)等人地價稅、房屋稅繳款書或核定稅額通知書計160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公示送達如附名冊所列納稅義務人因行蹤不明,致99年、100年、101年、102年、103年地價稅、房屋稅繳款書及地價稅核定稅額通知書無從送達,並經向戶籍機關查明仍無著落,請於公告日起20日內,逕向本局(斗六市府文路35號)、虎尾分局(虎尾鎮光明路118號)、北港分局(北港鎮文仁路6號)洽領,逾期即視同送達,並依有關規定辦理。 
二、特此公告並於本局、本局虎尾分局、北港分局公告欄黏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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