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房屋稅公示送達案件公告
公告日期:2015/10/1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9月30日 
發文字號:雲稅土字第1040602750號 
附件:公示送達名冊一份 
 
 
主旨:公示送達納稅義務人陳秀卿君等地價稅繳款書、核定稅額通知書計61件。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第81條及第86條。 
公告事項: 
一、公示送達如附名冊所列納稅義務人因遷居國外行蹤不明,致99年、100年、101年、102年、103年地價稅繳款書、核定稅額通知書無從送達,請於公告日起60日內,逕向本局(斗六市府文路35號)、虎尾分局(虎尾鎮光明路118號)或北港分局(北港鎮文仁路6號)洽領,逾期即視同送達,並依有關規定辦理。 
二、特此公告並於本局、本局虎尾分局及北港分局公告欄黏貼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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