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杜鵑颱風受損車輛如何退還使用牌照稅
公告日期:2015/10/1
因杜鵑颱風侵襲造成本縣部分地區受災,稅務局提醒您,如果自家汽車或151C.C.以上機車因災害受損無法使用,本年度的牌照稅也已經繳納完畢,請自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到監理站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稅務局將主動退還溢繳的牌照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車輛因遭受災害必須進廠維修時,如果不能立即向監理站辦理報停手續,但確實有停駛的情形時,稅務局再次呼籲民眾可於災害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憑民眾持村里辦公處、消防、警察、地方政府等有關機關開具之災害受損證明以及修車廠的證明文件辦理退還稅款,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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