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及房屋被拍賣,若拍定日已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符合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其他要件者,亦得適用自宅用地稅率
公告日期:2015/7/28
陳先生來電詢問,父親所有土地及地上房屋皆被拍賣,因配合法院點交及拍定人要求已將戶籍遷出,現接獲公文通知可於文到30日內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惟戶籍已遷出,是否仍可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法院拍賣之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應以拍定日有無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為準,若拍定日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例:無出租、無營業等﹚,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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