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鄉親,地價稅基本稅率是千分之10,如果您的土地是供自用住宅使用且合於下列條件時,請儘快向稅務局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課徵地價稅,申請核准後,將可以為您省下不少稅金,不申請,很可惜:
一、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在該地辦好戶籍登記,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情形。
二、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以1處為限。
三、都市土地面積以300平方公尺為限,非都市土地面積以700平方公尺為限。
四、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且須於當年度9月22日前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次年起適用。
其次,為避免您證件沒帶齊多跑一趟,申請時請備妥申請書(可向稅務局索取)、戶口名簿影本及建物所有權狀影本(申請書上已填註建號及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之戶籍資料者免附),或直接上本局網站申請,省時又便利。網址:http://www.yltb.gov.
tw/apply/01_02.asp?table_sn=141&tax_item=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