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房屋應課徵房屋稅,但不因繳稅後而變成合法建築
公告日期:2015/7/15
有民眾詢問:既然違章建築也要繳房屋稅,是否一經繳納房屋稅即可成為合法房屋?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第3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因此,就算是違章建築房屋也是房屋稅的課徵範圍;而繳納房屋稅後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不能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違章建築未經建築主管機關審查許可並核發執照前,仍是屬於不合法的建築物。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為了維護租稅公平及健全房屋稅籍,房屋不論合法與否,都應該設立房屋稅籍。提醒民眾,房屋如有新建、增建、改建、變更使用之情形,請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當地稅務局及所屬分局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否則發生漏稅者,除了補繳稅額外還需按所漏稅額處2倍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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