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繳稅~好康最多!
公告日期:2015/6/1
民眾姜小姐日前收到房屋稅繳款書,趁著五月底申報綜合所得稅的時候,使用信用卡繳納了房屋稅和綜合所得稅,還可參加信用卡公司辦理的抽獎活動,直誇信用卡繳稅好康多多。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就地方稅而言,信用卡繳稅適用於繳納各項定期開徵之地方稅,如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和地價稅。使用納稅義務人本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本人名義持有之信用卡,透過電話語音(412-6666或412-1111,服務代碼166#)或網際網路(https://paytax.nat.gov.tw)依指示操作,經檢核無誤並取得發卡機構核發之授權號碼後,即完成繳稅程序。繳納稅款截止時間為各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2日24時(惟繳納期限屆滿後2日內,仍屬逾期滯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使用信用卡繳稅,是否須支付手續費,各家發卡機構規定並不一致,民眾經過比較各信用卡的手續費收費狀況,再考量其附帶的優惠活動(紅利回饋、抽獎活動、分期繳納等),選擇一張最適合自己的信用卡繳稅,不失為最好康的繳稅方式,因此對於精打細算的納稅義務人,信用卡繳稅~好康最多。如果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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