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用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時,免繳房屋稅喔!
公告日期:2015/5/12
今年的房屋稅單還沒有收到嗎?民眾可先向稅務局查詢,確認是地址變更尚未收到,還是房屋已達免稅標準不用繳納房屋稅了!因為作住家用的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時,不用繳納房屋稅喔!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按房屋稅條例規定,私有作住家用之房屋現值在新台幣10萬元以下時,免徵房屋稅。在5月份房屋稅開徵期間,常有民眾向稅務局反應為什麼還沒有收到稅單?在查明後,其沒有收到稅單的原因,係該老舊房屋因經歷長時間之折舊後,課稅現值已經在10萬元以下達免稅標準,已經不用繳納房屋稅了。 
稅務局提醒民眾,雖然住家用房屋課稅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該局會主動辦理免稅,但未來房屋如有使用情形變更,改作非住家使用(如供營業、診所、補習班等使用)時,則仍將應依規定恢復課稅。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