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的課稅範圍,是以固定在土地的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只要符合上列的範圍就必須課徵房屋稅了。另外,房屋稅的開徵對象主要是向所有人徵收,所以,只要房屋所有人還沒有將房屋賣出前,依現行法令並沒有因為沒有用到或無人住的房屋可以免繳房屋稅之規定。房屋在空置沒有使用期間仍應按房屋現值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或都市計畫分區使用範圍,分別按非自住之住家或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如有變更房屋使用情形,應於房屋變更使用的30天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房屋使用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