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咖提供電玩軟體下載服務,請依規定辦理娛樂業登記
公告日期:2015/3/31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網咖為招徠顧客提供玩家下載電玩軟體服務,因具有娛樂性質,應在開業前辦妥娛樂稅開業登記。 
稅務局說明,娛樂稅法第12條規定,未於開業、遷移、變更前向主管稽機關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處新台幣1萬5千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另依同法第14條規定,娛樂稅代徵人不為代徵或短徵、短報、匿報娛樂稅者,除追繳外,按應納稅額處5倍至10倍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故該局提醒尚未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的網路咖啡店,應儘速向主管稽機關辦理開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以免受罰。 
若對於上開說明尚有疑義,可利用下列免費電話查詢:雲林縣稅務局0800-556969、0800-086969,虎尾分局:0800-566969,北港分局:免費電話:0800-786969 
;亦可上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yltb.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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