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分割協議書貼用印花稅票規定
公告日期:2015/2/26
邇來發現納稅人辦理繼承遺產時,持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完稅證明來本分局全功能服務台查欠,但不知是否須繳納印花稅?在此須向其解釋:繼承人遺產分割協議書,如包括不動產分割在內,且係持憑該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者,該協議書就分割不動產部分,係屬印花稅法第5條第5款「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協議成立時價值1‰,貼用印花稅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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