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貨承銷人及魚販以住家登記營業場所適用何種稅率課徵房屋稅﹖
公告日期:2015/2/3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魚市場魚貨承銷人及消費市場之魚販,以自己的住家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場所,而實際營業處所則在魚市場或消費市場內並未使用該房屋,該房屋亦未供其他營業用或非住家非營業使用,仍可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局進一步表示,果菜、肉販、流動攤販等以其住家作為名義上之營業登記場所,仍可適用住家用稅率。 
該局特別提醒您,房屋稅係依房屋實際使用情形所適用之稅率核課,為維護您的權益,如符合上述情形,請於辦理營業登記後儘早向房屋所在地之稽徵機關申請使用情形變更,經派員實地勘查符合規定者,即可享有較低之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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