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用地被拍賣,可在收到輔導通知函之次日起30日內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公告日期:2015/1/30
蘇先生來電詢問,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可否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被法院拍賣,且拍定人為自然人,土地所有權人或拍定人應於收到稽徵機關輔導通知函之次日起30天內,檢附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等資料,提出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逾期申請將不予受理。 
稅務局提醒民眾,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時,當事人要特別注意申請期限,可在收到稽徵機關輔導通知函後立即主動向稅務局提出申請,以免逾期而讓自己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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