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即將開始了!
公告日期:2015/1/28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為期健全土地稅籍,遏止逃漏確保稅源、增裕庫收維護租稅公平,104年度地價稅稅籍及使用情形清查工作將自2月起展開,期間至9月底止。 
該局進一步說明,原適用減免稅地、優惠稅率(自用住宅及工業用地)之土地,如不符合優惠稅率或減免規定者,原課徵田賦土地如變更非農業用地使用者,農舍變更為與農業經營無關使用之土地者,稅務局將函知土地所有權人依法改課,土地所有權人如有異議,請於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稅務局提出申覆,以維護您的權益。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人,適用特別稅率、減免地價稅或田賦之原因、事實消滅時,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應於30日內向稅務局提出申請恢復課稅,如果未依規定申報而逃稅或減輕稅賦者,除追補應納稅款外,並處短匿稅額三倍以下之罰鍰,籲請納稅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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