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土地移轉現值審核以拍定日當期公告現值或拍定價額低者為準
公告日期:2015/1/27
雲林縣稅務局表示:依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第5款規定:「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以拍定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是以拍賣取得土地者,如拍定價額低於公告現值,以拍定價額核課土地增值稅,在下次移轉時,也以該較低之拍定價額為前次移轉現值核算,非以拍定日當期公告現值為前次移轉現值核算,請各拍定人於移轉時特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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