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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編號 : |
9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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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 |
資訊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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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人員 : |
稅務員劉穆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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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 |
對金融機構臨櫃代收各類國稅地方稅繳款書金資流 作業實施後,稽徵機關減少銷號異常案件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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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摘要 : |
ㄧ、對於零星補發並展延繳納期間的繳款書,建議於列印繳款書之同時於徵銷明細檔加註展延日期;大批展延催繳取證委外廠商列印寄發之繳款書,應請委外廠商於列印繳款書之同時產出相關檔案,統一以系統批次程式加註展延日期。 二、為了避免已取證因未登錄送達註紀案件誤退滯納金之情況發生,對於已合法取證案件,應及早整理回執,並註記送達註記及日期 三、對於核對稅籍資料之異動及線上繳款書檔仍無法處理之銷號異常案件,建議仍需向收款機構調閱其保存的收款機構留存聯,以避免錯誤,影響納稅人權益。 四、為業務需要時能及時取得收款機構留存繳款憑證資訊,對於收款機構留存聯之保管期限及調閱影本之作業機制,建請財政部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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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審會審查
意見及決議 : |
1.本案建議事項第二點「為了避免已取證因未登錄送達註記案件誤退滯納金之情況發生,對於已合法取證案件,應及早整理回執,並註記送達註記及日期」等,請主管業務單位修訂或增訂相關作業規定,報請局長核定實施。 2.另其餘之部份,由主管業務單位依規定程序報請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核示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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