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留言園地 |
「留言板」為本局在網際網路上的言論廣場,歡迎民眾提出稅務諮詢(本局盡速於10個工作天內回覆),本留言板所張貼內容違反下列任一情事者,本局將逕予刪除:
1.惡意人身攻訐、非理性謾罵、言論不實、侵害個人名譽(包括以同音影射特定人物姓名)或違反行政中立原則之行為。
2.涉及商業廣告、政治宣傳、重複張貼或與地方稅稅務業務無關之行為。
3.散佈電腦病毒或其他惡意程式之行為。
4.散播猥褻或不雅文字、圖像、影像、聲音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行為。
5.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或隱私權之行為。
6.冒用他人名義登錄、發言之行為。
7.以空白或文字符號填塞內容影響版面。
8.其他不法或不當之行為,經簽准者。
另如為涉及檢舉、陳情等案件須由本局相關業務單位處理並正式函復,請至本局【意見信箱】或以書面辦理。
|
 |
 |
主 題: |
燃料稅與罰金之債權分配之扣薪比例 |
| |
發表人: |
高明亮 (2015/1/29) |
| |
|
欠繳汽車燃料稅並遭致罰金,若遭法院扣薪,此筆燃料稅及罰金是否可優先 扣除?或是僅與一般民間欠款債權分配比例扣除? |
| |
本局回覆: |
高先生您好: 有關來信表示汽車燃料費遭欠稅執行相關事宜乙案係屬雲林監理站業務,已將傳送內容函轉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監理所雲林監理站辦理,並為逕復,謝謝您的來信。歡迎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556969先行洽詢。 (2015/2/2)
|
 |
|
|
 |
 |
主 題: |
有關房屋稅申報問題(續1/18問題) |
| |
發表人: |
劉小姐 (2015/1/27) |
| |
|
因為非原納稅義務人, 無法臨櫃查詢. 不確定此屋的現況是否與原始登記的資料相符,
此外,房屋經整修.粉刷及補強後 與原屋況相差甚多 原有房屋價值在免稅範圍內 但經整修後,有可能已增加此屋的使用價值 在此情況下,仍免繳納房屋稅嗎? |
| |
本局回覆: |
劉小姐您好:
您的來信我們收到了,信中提及房屋經整修、粉刷及補強後,是否仍免繳房屋稅乙案,核復如下: 一、房屋稅課稅現值係按房屋標準價格(包括各種建材、耐用年數、折舊率及地段率)、面積、使用情形等情況核定是否免徵。 二、信中所述原免稅房屋經整修、粉刷及補強後與原屋況相差甚多,因未經實地勘察,無法確認房屋建材、結構、使用情形...等是否與原始登記相符,本局尚難確認是否仍屬免稅。
敬祝 健康快樂 雲林縣稅務局敬啟 (2015/2/2)
|
 |
|
|
 |
 |
主 題: |
有關房屋稅申報問題 |
| |
發表人: |
劉小姐 (2015/1/18) |
| |
|
數年前,因繼承而獲得一筆土地,土地上有一棟屋齡超過50年的老舊房子.數年後因屋瓦 剝落,怕傷及路人,將屋頂重新整修.理應重新申報房屋稅,但申報時發現納稅義務人另 有其人.該如何申報房屋稅以免受罰??? |
| |
本局回覆: |
劉小姐您好:
您的來信我們收到了,信中提及老舊房屋屋頂整修申報房屋稅乙案,依臺灣省稅務局64年2月21日財稅三字第12739號函釋略以「……依建築管理法第9條第3項規定 ,『改建』之定義係指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而言。」因此,台端整修情形如符合前述規定,則不需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規定辦理申報。
敬祝 健康快樂 雲林縣稅務局敬啟 (2015/1/27)
|
 |
|
|
 |
 |
主 題: |
電話一直打不通........... |
| |
發表人: |
李小姐 (2014/12/24) |
| |
|
你好~ 我12月24日早上9點25分開始打電話 05-7836146分機103分機100分機9 0800786969 到下午3點15分依然是一直電話中(已經是上百通了) 請問是電話沒掛好....還是.....真的太忙了 我要怎麼可以連絡分機103的小姐呢??
|
| |
本局回覆: |
首先感謝李小姐協助及當天來電情形說明,由於本分局電話系統最近更換為網路電話,而關於李小姐來電無法接通一案,經與中華電信網路電話工程師聯絡及李小姐協助,了解李小姐電話具隱藏電話號碼功能,故本分局電話系統自動隔絕所致,已請工程師改善。 至於台端反應地價稅繳款書疑義部分,已於103年12月24日致電回覆並即時處理,請 查照。 台端如尚有其他疑問,請電洽本分局(電話:05-7836146#125),謝謝您的賜教。 (2014/12/27)
|
 |
|
|
 |
 |
|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