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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不法或不當之行為,經簽准者。
另如為涉及檢舉、陳情等案件須由本局相關業務單位處理並正式函復,請至本局【意見信箱】或以書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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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牌照稅舉發錯誤.造成百姓無故受罰,民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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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曾先生 (201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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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97年5月25日13時29分舉發之3458-NW號自小客車違反牌照稅法 第 28條罰款2倍罰緩顯有不符。 二、3458-NW號自小客車為灰色馬自達車種,經調閱照片為裕融牌棕色, 顯為不符。近來偽照車牌及照片遮掩造成照相車牌不符,權責機關應該審 慎察明,以免讓善良百姓含冤受罰,造成民怨。 三、法令為無罪推論,未有實質證據,又有車種.顏色多處不符,顯然舉發 錯誤。
辦法::一、96年03月29日台北市政府交通闖紅燈違規一例,經查證已為撤銷 處罰。 二、建請權責單位依法撤銷罰法,不要讓民百姓更陷水深火熱生活困苦 中。 副本分呈雲林縣政府、雲林監理站、財政部、行政院等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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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回覆: |
1.車輛如因號牌借供他車使用,經查獲有使用公共水陸道路之事實,依使用牌照稅法第31條規定,交通工具使用牌照有轉賣、移用者,處以應納稅額二倍之罰鍰。 2.本案辦理情形已於99年5月10日回覆至台端E-mail,基於個人資料保護不再贅述。 3.台端如主張車牌遭偽造或車輛遺失亦或車輛送回收,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警察局受理失竊報案單或已註記車牌回收之環保回收單、、、等等),向本局辦理更裁;並儘速向雲林監理站辦理註銷車籍。 (201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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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6316-gm 牌照稅車籍資料補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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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廖明芬 (201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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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收到貴單到雙掛號:雲稅消字第1000703299號車籍登記地址不同,本人因戶籍遷至 麥寮鄉而車籍未變更(仍在四湖)同屬雲林縣稅務局不知要補那些資料。 如果要變車籍及申請免徵牌照稅要跑幾個政府機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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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回覆: |
變更車籍資料可採通信、傳真、電子郵件方式辦理;另本局已於100年5月4日寄發公路監理業務住居所、就業處所地址申請書乙份至台端戶籍所在地,請填妥上開申請書後(應檢附身分證正反面、行照內面影本及免稅檔案資料異動更正申請單)逕向所屬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以維護您的權益。 (2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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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前一年度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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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Angel (201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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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因為要辦理銀行就學貸款延還,需要檢具前一年度所得證明文件正本, 「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問我需要準備什麼證件呢?可以線上 申請或者郵寄申請嗎?行政處理時間要多久呢?因為我必須5月底前辦好。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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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回覆: |
經查本案非屬本局業務,已將台端傳送內容函請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辦理,請 查照。 (20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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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請問幫忙家中長輩代辦-地價稅變更 ,需要委託書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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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vivian (2011/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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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幫我公公辦地價稅變更(一般改給為自用) ,除了附上變更書與申明書外 ,需要委託書嗎? 因我在台北,所以我是採郵寄方式,有何須注意的嗎? 如需付麻煩給我範本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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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回覆: |
一、依土地稅法第9條規定: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檢附證件: (一)戶口名簿影本,包括本人、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夫妻非設同一戶籍時,請附雙方戶口名簿影本。 (二)建築改良物證明文件: 1.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影本、使用執照影本或建物勘測成果圖。 2.若房屋77年4月29日以前建築完成而無上款資料者,請填具房屋基地坐落申明書。 台端欲替長輩申請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請於9月22日前填妥申請書並附齊上述證件,不需委託書直接以郵寄方式寄送本局辦理,亦可直接利用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網址:http://www.etax.nat.gov.tw/wSite/mp)線上申辦。 二、如有疑義請電洽本局地價稅股05-5323941轉152。 (201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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