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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如為涉及檢舉、陳情等案件須由本局相關業務單位處理並正式函復,請至本局【意見信箱】或以書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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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統一發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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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張先生 (2011/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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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般的五金行~是可以不用開發票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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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回覆: |
經查本案涉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等相關稅務問題,該等稅目係為國稅局所轄,已將台端傳送內容函請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雲林縣分局辦理。 (201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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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牌照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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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nice (201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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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nice (2011/10/12) 請問我10月5日車子牌照稅轉換為免稅,那我4月份繳納稅額起迄日是100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嗎?那過戶前的原車主可以退稅嗎?如何辦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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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回覆: |
一、依使用牌照稅法第9條規定,使用牌照稅之徵收方式除營業用車輛得分二期平均徵收外,其餘車輛為每年徵收一次;同法第10條規定,使用牌照稅於每年四月一日起一個月內一次徵收。主管稽徵機關於開徵使用牌照稅前,應填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送達交通工具所有人,並將各類交通工具應納之稅額及徵稅起訖日期分別公告。參照上開規定,台端於100年4月份繳納全期使用牌照稅額之使用起訖期間即自100年1月1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計365天,該稽徵繳納文書上均有詳細載明殆無疑議。 二、另關於免稅核淮後之退稅事宜乙項,依規定係以核淮免稅時之車主為受退人名義,建請檢附免稅核淮書影本連同使用牌照稅退稅申請書一併向本局提出申請。若台端仍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內撥打服務電話(05-5323941轉分機172),將有專人為您解答。 (2011/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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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牌照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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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林先生 (201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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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牌照稅跟燃料稅可以辦理分期付款嗎?可以的話要怎麼辦理?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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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回覆: |
一、查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略以:「納稅義務人因天災、事變或遭受重大財產損失,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是以,納稅義務人應納之使用牌照稅,於繳納期間內若有符合上開規定情事者,當可向本局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 二、承如上述,惟若納稅義務人應納之使用牌照稅款於滯納期限屆滿後仍未繳納,經本局移送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之執行案件,按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27條規定:「義務人依其經濟狀況或因天災、事變致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無法一次完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者,行政執行處於徵得移送機關同意後,得酌情核准其分期繳納。經核准分期繳納,而未依限繳納者,行政執行處得廢止之。」;準此,台端若因經濟狀況不佳,無法一次完納所欠繳之稅捐者,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釋明理由逕洽管轄行政執行處申請分期繳納執行金額相關事宜。 三、另關於台端所提汽車使用燃料費乙節,因係屬監理單位管轄業務,請逕向交通部公路總局嘉義區監理所雲林監理站洽詢(服務專線:05-5335892)。 (20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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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題: |
牌照稅減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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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
李先生 (2011/9/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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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們是宗教團體,如果要購車供廟務非營利使用,請問牌照稅有減免嗎? 如果有要如何申請?需檢附哪些資料?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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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回覆: |
有關台端所詢 貴宗教團體供廟務非作營利使用之車輛,得否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乙案,經查與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之免稅規定未符,尚不得免徵。 (2011/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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