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101年度認識租稅暨統一發票推行宣傳硬筆字比賽辦法
一、依 據:財政部賦稅署101年1月11日台稅六發字第10104000100號函。
二、目 的:藉由硬筆字書寫比賽,提升國小學生賦稅常識,建立正確納稅
觀念,使其更瞭解稅政,對國家經濟建設之重要性。
三、指導單位:雲林縣政府
主辦單位:雲林縣稅務局
協辦單位:縣內各國民小學
四、主 題:有關稅收對國家建設的重要性與現行租稅制度、地方稅稽徵、本局便民服務措施、多元繳稅方式、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等租稅主題之宣導標語。
五、參加對象:本縣各國民小學學生。
六、報名方式:自即日起至101年3月30日止上網報名,活動人數160人,額滿為止。
七、比賽方式:
(一)初賽:承辦單位提供初賽範本1份,由各校自行舉辦初賽後遴選1名成績優良學生至雲林縣稅務局參加決賽。
(二)決賽:
1. 決賽日期:101年4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時20分至15時10分。
2. 決賽地點:雲林縣稅務局(斗六市府文路35號)
3. 報到時間:101年4月11日下午13時40分至14時10分。
八、題目當場公布,比賽用紙由稅務局提供,書寫用具自備(鉛筆、黑、藍原子筆)。
十、評 審:由稅務局聘請專家擔任。
十一、評分標準:
(一) 筆勢與功力50﹪。
(二) 整潔與美觀30﹪。
(三) 正確與字體20﹪,一律書寫標準字體。
(成績統計後,錯字、漏字每字扣1分)。
十二、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第1名1位:禮 券3,000元,獎狀乙幀。
第2名2位:禮券各2,000元,獎狀各乙幀。
第3名3位:禮券各1,500元,獎狀各乙幀。
佳 作5位:禮券各1,000元,獎狀各乙幀。
(二)揭曉日期:101年4月30日前。
(三)於揭曉後委由學校轉頒得獎學生。
十三、作品內容若未達各評選標準,經全體評審委員一致同意,該獎項可從缺。
十四、參賽學生及帶領人員(1位)贈送宣導品1份;帶隊老師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登記。
十五、備註:
(一) 所有作品概不退還,入選作品著作權屬主辦單位,得酌予選刊或編印海報權利,且不另給報酬。。
(二) 各獎項所得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六、本辦法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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