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國中學生認識租稅常識測驗比賽辦法
一、 依據:財政部賦稅署102年2月1日臺稅稽徵字第10204007330號函。
二、 目的:加強推動學生租稅教育全面推展學生瞭解租稅與生活的關聯性,讓學生在蒐集資料中達到潛移默化效果,全面充實學生租稅知識,樹立納稅意識及正確納稅觀念,落實租稅教育向下扎根之工作。
三、 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四、 承辦單位:雲林縣稅務局
五、 報名方式:102年10月4日(星期五)前傳真報名(傳真號碼534-9419),聯絡人沈雅茹,電話532-3941分機140。
六、 測驗範圍:以現行租稅制度地方稅及民眾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為相關題材。
七、 比賽方式:
(一) 初賽:承辦單位提供初賽試卷樣張1份,由各校自行舉辦初賽後遴選3-5名成績優良學生至雲林縣稅務局參加決賽。
(二) 決賽:
1. 決賽日期:102年10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時至10時50分。
2. 決賽地點:雲林縣稅務局(斗六市府文路35號)
3. 報到時間:102年10月23日上午9時20分至9時40分。
4. 測驗方式:是非題30題、選擇題40題、問答題3題。
八、 獎勵:
(一) 第一名(1人)禮券3,5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人)禮券3,0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2人)禮券各2,500元、獎狀乙幀。
第四名(3人)禮券各2,000元、獎狀乙幀。
第五名(8人)禮券各1,500元、獎狀乙幀。
(二) 錄取名次按分數高低順序排定,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問答題、選擇題得分決定名次。
(三) 指導獎:獲獎同學之指導老師(限1名)各得獎狀乙幀、禮券1,000元(受指導學生2名以上得獎時,以領取1名為限)
九、 參加決賽學生及帶領人員贈送宣導品1份,並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登記。
十、 揭曉日期及頒獎日期:優勝名單於102年11月6日(星期三)於主辦單位網站(http://www.yltb.gov.tw)公布;禮券及獎狀將另行以電話通知至雲林縣稅務局納稅服務科領取。
十一、本辦法奉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修訂之。